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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蔡進男╱基隆報導】基隆市一名國中少女,耳聞學姊曾接外拍模特兒打工賺錢,便在求職網站上刊登履歷,未料為了賺五百元,卻碰上「色」影師,到旅館拍照時先哄騙她脫掉內衣褲拍洗浴照,再藉調整姿態為由,將她強壓在床吻胸摸下體,少女極力反抗、呼救,攝影師性侵未遂,但少女返家後心情低落,一度割腕洩恨,經家人察覺報警逮人。
基隆市警局婦幼隊調查,這名王姓「色」影師(二十七歲)自稱受僱一家攝影公司,警方約談他時,他正在一處婚宴場合替顧客拍照,經警方突破心防,王嫌坦承犯行,但仍辯稱是被害少女(十四歲)自行脫下內衣褲。昨警訊後,王嫌被依《刑法》妨害性自主罪、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送辦。
拍泡泡浴騙脫衣褲
警方表示,被害少女聽聞學姊曾上網應徵旅拍(指旅館拍攝)模特兒,少女心想不妨嘗試此法打工賺錢,便將個資貼在求職網站,後王嫌上網搜尋發現,透過即時通與少女接洽,約定拍攝尺度為穿平口褲、小可愛拍照,視配合度情況,一小時薪資三百元至五百元左右。
上個月二十三日下午,王嫌騎機車載被害少女至土城區一家汽車旅館拍攝,警方認為王嫌早已心存不軌,見被害少女年幼識淺,一步步誘導她踏入陷阱。
一開始讓被害少女穿衣褲拍照,接著要求她穿著內衣褲入鏡,再來以拍攝泡泡浴畫面為由,哄騙被害少女脫掉內衣褲改圍浴巾,以免濺濕衣物。之後,王嫌又要求被害少女圍浴巾上床,拍攝小野貓性感照。
強壓在床撫摸下體
少女不疑有他,王嫌則是趁機趨前調整拍照姿勢時,壓在少女身上上下其手,親吻胸部、撫摸下體,少女一陣錯愕,極力反抗、呼救,王嫌見無法得逞作罷,還嫌少女配合度不夠,付了一千元拍攝酬勞後,騎車載少女到捷運站搭車返家。
警方說,被害少女返家後除了向學姊吐苦水外,還持美工刀劃傷左手腕洩恨,少女家人發現她行徑有異,詢問詳情後,即向警方報案,才將攝影師繩之以法。
拍照最好找人陪同
基隆市警局婦幼隊提醒,應徵外拍模特兒應謹慎過濾徵人訊息,面試或拍照時最好有人陪同前往,若隻身赴約,應清楚告訴親友時間、地點,避免惡狼有機可乘。
「色」影師徵兆
★要求單獨前往赴約
★拍攝時出現言語訕笑、輕佻的觸摸舉動
★臨時更換拍照服裝,要求穿薄紗睡衣、性感內衣等
★拍照尺度超出預定範圍,要求裸露身體
★要求擺出撩人性感等不雅姿勢
★要求配合使用情趣用品
資料來源:刑事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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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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